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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领域技术标准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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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领域技术标准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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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
2019/04/11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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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了《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项目征集范围提到,研究内容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食品安全等领域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研究。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发布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2019〕122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项目指南。

 

一、征集范围

 

研究目标: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民生安全保障需求,开展产业支撑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等各层级技术标准,发挥技术标准对产业发展及民生安全的支撑引领作用。

 

研究内容: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食品安全等领域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标准研究。

 

执行期限: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

 

经费额度:本方向非定额资助,研究目标为国际标准的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其它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30万元。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在申报本指南项目前,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进行申报。

 

3.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4.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5.申请资助经费预算须真实合理,并符合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和财务管理有关规定。

 

6.受聘于申报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但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负责或参与各类项目,申请时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

 

7.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

 

8.申报单位必须具有标准制修订相关经验和较强的研究团队,以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前期研究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研究的必备条件。申报材料符合指南要求,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可行的研究方案。

 

9.多家单位联合申报时,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涉及知识产权实施许可或知识产权转让的须提供相关复印件等材料。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网上填报程序: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www.shanghai.gov.cn);

 

(2)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9:00,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6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至5月7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四、评审方式

 

上海市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工作,项目评审采用通讯评审的方式,不安排答辩环节。

 

五、其它说明

 

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前提交《科技报告》。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4月4

国家政策

三部门:聚焦车联网等重点产业 强化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
多个氢能项目列入 国家发改委发布第1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
商务部等14部门: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 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
工信部公示第382批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583个型号列入
公告:第6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三部门部署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
交通运输部:鼓励各地政府为新能源公交车辆充电提供政策支持
财政部:对购买符合节能要求或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定额补贴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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