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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发布《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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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发布《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汕头市发改委
日期:
2017/10/2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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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汕头市发布《关于汕头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不含电费)按充电量收取,收费标准最高每千瓦时0.75元,充电服务企业收费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以下是通知原文: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汕头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汕市发改函〔2017〕1002号

  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企业:

  为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现就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0年前,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不含电费)按充电量收取,收费标准最高每千瓦时0.75元,充电服务企业收费不得上浮,下浮不限。

  三、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不含电费)标准自成文之日起试行二年。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内容。试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11日

国家政策

商务部等14部门: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 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
工信部公示第382批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583个型号列入
公告:第6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三部门部署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
交通运输部:鼓励各地政府为新能源公交车辆充电提供政策支持
财政部:对购买符合节能要求或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定额补贴
工信部:乘用车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性能匹配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
住建部丨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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