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河南安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设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明确: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每天早7点至晚8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禁止燃油货车驶入,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货运车不受通行限制。
以下是通告原文: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的通告(第1号)
为加快推进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建设,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设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范围
洹滨南路以南、彰德路(洹滨南路至人民大道段)以东、安钢大道以南、中州路以东、文昌大道以北、光明路以西(不含光明路和文昌大道彰德路至中州路段,其他均含本道路)区域内,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范围。
二、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车辆通行要求
1. 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每天7:00—20:00,禁止燃油货运车辆驶入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
2.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清障专用车、邮政专用车(含快递),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及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货运车不受通行限制。
3.规定时间内确需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区通行的,且纯电动货车达不到运输条件的其他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市通行证。
4.对违反通行要求的车辆,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