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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加强绿色仓储建设,推广新能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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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加强绿色仓储建设,推广新能源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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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3/18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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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淄博市商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供销合作社联合发布了关于《淄博市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

1)加强绿色仓储建设,推广新能源车辆和先进技术装备,试点期间,每年评定绿色仓储企业3个左右,推动新能源车100台左右。

2)对企业从事生活必需品、药品、鲜活农产品、冷藏车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车辆配送,以及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辆从事配送的,优先给予通行便利。

 

以下是通知原文:

淄博市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供销合作总社《商务部五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流通函〔2019〕60号)和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合作社关于转发《商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计划(2017-2020年)》(鲁商字〔2018〕84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工作目标

 

2019—2020年,全市城乡配送网络进一步整合,整合县域(乡镇)配送中心20个、各类网点500个;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试点企业配送集中度提升30%以上;标准化、信息化、绿色化程度不断提高,建设8个托盘(周转箱)租赁网点,加强绿色仓储建设,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配送车辆通行、停靠、装卸便利。

 

二、试点基本原则

 

(一)坚持资源整合、绿色环保的原则。对城乡配送物流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组织,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交通堵塞、噪音、尾气排放等影响,改善城乡面貌,体现以人为本理念。

 

(二)坚持注重效率、提升服务的原则。通过制度、管理、服务和技术创新,完善供应链上下游衔接,提高城乡配送效率,提升城市服务水平。

 

(三)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围绕城乡配送网络建设工程和技术与模式创新工程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以培育骨干企业为重点,在重要领域和重点区域率先突破,推动全市城乡配送体系的整体协调发展。

 

(四)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政府统筹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宏观指导,为城乡配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加强物流网络衔接

 

1.加强园区建设。依托新星集团、山东乐物信息科技等企业,加强快递电商园区建设,进一步完善新星海尔物流港、山东乐物电商物流园等园区功能,促进快消品、生鲜、家电、农产品城乡双向流通。(2019年3月试运行,11月底前完成)

 

2.完善配送网络。一是整合城乡高效配送试点、物流标准化试点等骨干企业等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级配送节点20个左右,整合试点企业各类商贸、仓储、邮政、快递、社区服务等各类网点500个左右,推动各类配送资源协同共享。(2019年底前完成目标的2/3左右,总体目标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二是发挥众得利现代农业、新星集团等企业在全省、全国的辐射作用,不断提升与京津冀、长三角地区物流网络的衔接共享水平。(2019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

 

3.探索区域托盘循环共用体系。一是在省商务厅统一组织推动下,积极开展与省内物流标准化、物流配送等重点推进企业“结对子”活动,在省外和省内济南、临沂、潍坊、烟台、济宁、滨州、沂源等地布局建设8个托盘(周转筐)运营服务网点,不断提升省域之间、城市(乡)之间的网络衔接。二是以城市共同配送信息平台和物联网+托盘平台为主体,实现物流配送、统计监测、信息发布等功能。(2019年底前完成目标的2/3左右,总体目标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二)推动绿色发展

 

加强绿色仓储建设,推广新能源车辆和先进技术装备,推动单元化物流器具减量化和循环利用,鼓励全市商贸流通、第三方物流、电商、快递等非试点企业租赁使用标准托盘(周转筐)。试点期间,每年评定绿色仓储企业3个左右,推动新能源车100台左右。对评为绿色仓储的企业,在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中给予适当奖励。(持续推进)

 

(三)推动配送模式创新

 

1.不断探索配送模式。发挥我市组群式城市的结构特点,以骨干企业为依托,不断探索共同配送、统一配送、统仓统配等先进模式,并采取集中配送、夜间配送、分时段配送等多种形式进行组织,不断提升集约化配送水平。(2019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

 

2.推动配送与供应链融合。通过物流标准化试点和各类网点建设,我市新星集团、众得利现代农业、山东乐物、淄博邮政分公司等企业核心作用明显。下步引导“链主”企业进一步整合上下游资源,与我市骨干企业融合发展,在快消品、生鲜、家电等重点领域进行组链,推动整个链条在商品采购、储存、销售、配送、包装等环节的协同联动。(2019年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等部门领导组成的淄博市城乡高效配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主要职责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推进机制,对试点工作和骨干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城乡配送中车辆通行、资源整合、项目建设等重大问题,落实开展城乡配送的各项保障措施,开展绩效评估和统计监测等,合力推进我市城乡高效配送试点的开展。(市商务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参与)

 

(二)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引导社会广泛积极参与。一是抓好城乡配送规划前期准备。做好区县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村物流站点的前期调研工作,积极争取将农村物流配送节点纳入全市城乡建设规划或其他规划之中,形成统筹协调推动的局面。二是积极与行业协会、科研机构、新闻媒体等单位开展合作交流,加强城乡配送理论与技术研究和多层次城乡配送专业人才的培养,加大对城乡配送工作的宣传和标准宣贯力度,营造发展城乡高效配送的良好氛围。(市商务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参与)

 

(三)优化城乡交通管理,促进物流车辆便利通行。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关于加强城市配送运输与车辆通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4〕35号)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18〕552号)要求,根据我市交通状况和城乡配送业务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城市货物配送车辆管理办法,合理确定配送车辆停靠装卸货物区域。对企业从事生活必需品、药品、鲜活农产品、冷藏车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的配送车辆配送,以及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辆从事配送的,优先给予通行便利。(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参与)

国家政策

涉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项目 五部门联合发布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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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支持北京聚焦自动驾驶等业务场景开展全链条“沙盒监管”和包容创新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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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以汽车等大型消费为重点 推进碳标识在消费品领域推广应用
工信部:对拟公告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征求意见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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