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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实施减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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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实施减免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成都市发改委
日期:
2017/11/22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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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成都市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实施减免的通知》,规定每天00:00-24:00,在临时占道停车场(点)首次停车,免首2小时停车费,在市及区(市)县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同一公共停车场(点)首次停车,免首2小时停车费。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实施减免的通知

  成发改收费〔2017〕930号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发改(经发)局、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交通局、公安(分)局,市级平台公司: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市政府有关政策规定,我市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实施减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凭有效牌(证),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以下停车场(点)和时段停放享受收费减免政策。

  一)每天0:00-24:00,在临时占道停车场(点)首次停车,免首2小时停车费,在市及区(市)县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同一公共停车场(点)首次停车,免首2小时停车费。

  二)每天7:00-19:00在市及区(市)县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驻车换乘(P+R)停车场停车,收费减半。

  二、上述停车场(点)经营单位,应在明码标价牌(栏)上注明优惠政策。

  三、各级有关部门及单位应督促上述停车场(点)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鼓励其他停车场(点)对新能源汽车停车实施收费减免。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强价格监督检查,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六、本通知自11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此前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相关规定,一律以本通知为准。若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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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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