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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08」 2018上半年新能源汽车行业重要事件要闻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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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08」 2018上半年新能源汽车行业重要事件要闻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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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日期:
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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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新能源汽车领域发生了哪些大事要闻?各车企之间又达成了哪些合资合作?行业又发生了哪些重要事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梳理了2018年新能源汽车行业重要事件,一起来回顾下这些要闻。

 

  一月

 

  2018年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鼓励快递物流领域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满足更高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

 

  2018年1月3日,长沙市发布《长沙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对购置使用纯电动客车、乘用车、专用车的,按照车辆首次登记注册年度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20%给予市级财政购置补贴。对购置使用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乘用车的,按照车辆首次登记注册年度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15%给予市级财政购置补贴。

 

  2018年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到2020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新、产业生态、路网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和信息安全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智能汽车新车占比达到50%,中高级别智能汽车实现市场化应用,重点区域示范运行取得成效。

 

  2018年1月5日,科技部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回复《关于支持建设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的函》。同意《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要求中心要立足北京,覆盖京津冀、面向全国、辐射全球,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重大需求,加大重大关键技术源头供给,打造世界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的策源地。要加强跟踪评估,适应全球科技创新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新态势,及时动态调整建设目标和任务安排,始终保持中心前瞻性和引领性。

 

  2018年1月5日,农业银行出台《新能源汽车行业营销指引》,全力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加快发展。明确在坚持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的基础上,依托农行现有的传统汽车整车制造客户,重点选择其中新能源汽车技术和產品成熟、市场推广效果好、产业链相对完整、品牌影响力大的企业,通过总分行、多条线协同联动,加快扩大业务规模,培育新能源汽车金融业务核心竞爭力。到“十三五”期末,力爭全行新能源汽车行业年均贷款增幅不低於20%。

 

  2018年1月8日,苏州发布2018年第一季度苏州市纯电动客车(12m)和纯电动汽车(7座以下)充电设施服务价格。根据规定,苏州对纯电动客车(12m)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最高价格1.44元/千瓦时;纯电动汽车(7座以下)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最高价格1.90元/千瓦时。相关规定自2018年1月10日起执行。

 

  2018年1月9日,据TechCrunch报道,英特尔正在同中国汽车制造商展开合作,在自动驾驶领域取得长足的进展。在CES2018上,英特尔宣布同上汽集团成为合作伙伴,并同中国领先的导航地图公司四维图新(Navinfo)合作,整合和定位REM数据。

 

  2018年1月9日,成都市发布《关于申报2013年1月1日-2015年4月11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配套财政补贴的通知》,在本市销售且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11日期间在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已完成中央财政补贴清算的新能源汽车(二手车和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购置车辆除外)可申领补贴。补贴标准: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市级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40%给予配套补贴。

 

  2018年1月10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规划2017-2020年期间,南京全市新增建设公共充电站1229座,充电桩15108个。规划到“十三五”末,南京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总规模将达到:充电站1542座,充电桩20457个。届时,公共充电桩900m服务半径分区覆盖率达99%以上。

 

  2018年1月10日,浙江省漳州市政府发布《加快新能源公交车置换实施方案》,方案规划2017年底,将漳州市2010年及以前购入的传统燃油城市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2018年,将全市2011—2013年购入的传统燃油城市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2020年前,漳州市传统能源城市公交车全部更新为新能源(纯电动)汽车,而后漳州市所有新增、更新的公交车辆必须全部为新能源(纯电动)、清洁能源公交车。

 

  2018年1月11日,西安高新区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新能源乘用车扩产项目协议。项目总投资20亿元,达产后可年产30万辆,年产值400亿元。

 

  2018年1月14日,以“致敬传承,新生经典”为主题的众泰云100plus十城联动区域上市发布会在花城广州完满落幕,众泰云100plus正式迈向打造行业的全新标杆之路。

 

  2018年1月16日,工信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提出了生产企业准入条件, 应具备必需的设计开发能力、生产能力、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及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等四个方面的要求。

 

  2018年1月16日,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304批)的车辆新产品公示。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共有73户企业的167个型号,其中纯电动产品共68户企业153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7户企业9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3户企业5个型号。

 

  2018年1月16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财政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清算工作》的通知。明确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消费者购买并在海南省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其车型纳入2017年国家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可申请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地方购车补贴。

 

  2018年1月19日,深圳市交通交通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在《细则》(深交规〔2015〕1号)基础上,融入了调控实施以来发布与调控有关且正在实施的政策要求,形成了《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深交规〔2018〕1号)。新发布的细则没有增加新的要求,没有改变以前的规定。按照《细则》(深交规〔2018〕1号)规定,有关小汽车调控工作流程与要求与该《细则》发布前完全一样。

 

  2018年1月23日,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长春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凡在长春市(含榆树、德惠市、农安县)建设、运营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均纳入本管理办法范围。

  2018年1月23日,烟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启用”新闻通气会,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安排,烟台将于2018年1月24日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2018年1月23日,停牌多日的S*ST前锋突然公布了一份重组草案,将通过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北汽新能源100%的股份,并且还计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募资20亿元用于建设北汽新能源的相关车型项目。

 

  2018年1月24日,济南市发布《2018年度巡游出租汽车退旧更新工作方案》,济南市将大力推进充电桩建设,结合冬季天然气供应紧张且短期内难以缓解的状况,出租汽车行业在补贴政策明确后,应积极响应能源转换工作,配合济南市治霾攻坚战,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工作。

 

  2018年1月24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征求《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等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加强新能源汽车行业管理,提高新能源汽车安全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组织行业机构、重点企业等单位研究编制了《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其中《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电动客车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

 

  2018年1月24日,平潭市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平潭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可享受财政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建设年度省定标准执行。补助对象为在实验区建设、运营公用或专用充电设施(含公交领域)、符合“运营管理办法”规定的运营服务条件的企业。申请补助的充电设施项目需符合“建设规划”要求、取得区投资管理部门备案、获得区行业主管部门(经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备案文件,并承诺运营服务时间不得少于3年的项目。

 

  2018年1月25日,广东省发改委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补贴范围涉及新能源汽车,以及充换电、加氢基础设施;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不超过国家补贴的50%,直流充电桩不高于550元/千瓦、交流充电桩不高于100元/千瓦;充电设施智能服务平台方面,今年给予平台设备投资及相关研发费用补贴500万元。

 

  2018年1月25日,安庆市正式启用新能源汽车号牌,凡是位列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名单中的车辆,居民新购车或者已购车但未上牌的均要按照规定申领新能源专用号牌,并依法取得驾驶证驾驶。已购车并为车辆上普通机动车号牌的,将按照自愿的原则由车主自行决定是否更换号牌。

 

  2018年1月26日,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降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的通知。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量收取,城市电动公交车仍维持每千瓦时0.60元;其他电动汽车由每千瓦时1.35元降到0.90元。

 

  2018年1月29日,零跑汽车宣布再次获得自4家机构及3位个人投资者的投资,截至目前,零跑汽车的Pre-A轮融资已圆满完成,累积获得资金达4亿。

 

  2018年1月29日,深圳发布《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新能源产业和节能环保产业2018年第二批扶持计划的通知》。通知明确新能源汽车项目,重点发展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等;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作为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也在此次的支持范围内。

 

  二月

 

  2018年2月1日,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关于开通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的通知》,要求企业按照《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GB/T 34014-2017)和本通知的要求,通过“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申请厂商代码,并备案编码中“规格代码”和“追溯信息代码”的编制规则。

 

  2018年2月1日,济南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服务中心发布《2018年度巡游出租汽车退旧更新工作方案》。对新能源出租汽车的要求是:应为七座及以下的初次登记挂牌乘用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纯电动力、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动力车型并进入工信部目录,悬挂新能源专用车牌;试运行期间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权期限为8年。

 

  2018年2月2日,北京市交通委、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经信委联合发布《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能力评估内容与方法(试行)》、《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封闭测试场地技术要求(试行)》。该文件规定了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能力评估内容与方法,适用于对申请道路测试的自动驾驶车辆的自动驾驶能力的评估,评估结果可以作为自动驾驶车辆能否进行道路测试的依据。

 

  2018年2月2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联合发布《平潭综合试验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实施细则(暂行)》。细则明确了补助对象:在实验区建设、运营公用或专用充电设施(含公交领域)、符合“运营管理办法”规定的运营服务条件的企业。

 

  2018年2月2日,长春市工信局发布《长春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2018年2月6日,东风•圣宝新能源商用车产品下线仪式在鹤山工业城华南专用车生产基地举行。东风新能源商用车项目总投资40亿元,占地647亩,主要生产纯电动物流车、纯电动环卫车、客车改装类新能源车等整车,项目一期计划实现年产新能源商用车5000台规模。项目二期:项目投产后计划三年内达到年产各类新能源整车、装备及专用车6万台套,达产后预计产值约120亿元,税收约10亿元。

 

  2018年2月7日,发改委发布《关于转送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北京新能源

 

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外资并购项目核准申请材料的函》(发改办产业〔2018〕179号),同意戴姆勒大中华区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深圳井冈山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

 

  2018年2月7日,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关于乘用车生产企业补充填报有关车型技术参数的通知》。为贯彻实施双积分管理办法,拟通过提取企业申报车辆的《公告》参数及合格证数据进行乘用车生产企业双积分核算工作。要求自即日起,乘用车企业申报《公告》需要补充填报共计16项相关参数。

 

  2018年2月8日,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子公司宜春银锂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技术改造生产线达产的公告。银锂公司年产5000 吨碳酸锂新技术改造生产线于2017年9月完成点火并成功投产,经过几个月的调试、优化,截止目前该生产线已经达到设计要求成功达产。

 

  2018年2月8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目录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目录》后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无产量的车型(以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为准),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目录》后12个月无产量的车型,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从《目录》中予以撤销。

 

  2018年2月8日,贵州省经信委发布《2017年贵州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补助申报指南》。明确指出省级资金补助的对象及范围是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贵州省购买并首次注册登记,且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

 

  2018年2月9日,工信部公示申报第305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共有54户企业的121个型号进行新能源汽车产品申报,其中纯电动产品共48户企业113个型号、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共7户企业7个型号、燃料电池产品共1户企业1个型号。

 

  2018年2月9日,上海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交通委员会、财政局、公安局联合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该办法指出对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0.5给予本市财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且发动机排量不大于1.6升的,按照中央财政补助1:0.3给予本市财政补助。

 

  2018年2月12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对2018年全年的新能源补贴标准进行了发布。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鼓励低能耗产品推广。不断提高燃料电池汽车技术门槛。

 

  2018年2月13日,交通部发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运行管

 

理办法》,管理办法从网约车平台数据传输、传输质量要求、传输质量测评、运行维护几个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3月1日实施,有效期3年。

 

  2018年2月1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根据成本变化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力度保持不变。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2017年补贴的0.7倍执行,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2018年2月13日,深圳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继续施行《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电子备案规程》的通告。深圳对已自愿安装RFID、接入GPS数据等方式接受电子备案的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辆进行分级管理,并可享受优惠通行政策;未安装RFID和接入GPS数据暂不享受优惠通行政策。

 

  2018年2月13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加快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应用工作有关意见的通告》。明确2018年起广州市各出租车企业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车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75%,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余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至2022年底,广州市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全面新能源化。

 

  2018年2月22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新能源汽车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度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相关操作流程的通知》。明确指出将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受理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进口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商设立或授权的销售公司及其车型申请。

 

  2018年2月24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经信委、财政局、城市管理委员会、交通委员会联合发布《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按照《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北京市实施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管理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补贴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2018年2月25日,新海宜公告签署锂产业合作协议,拟再出资5亿与国澳基金合作;软控股份也公告拟认购eCobalt股份,布局锂电池核心矿产资源;鹏欣资源在刚果(金)的子公司则与当地矿业公司签署铜钴精矿包销协议,增强铜钴资源储备。

 

  2018年2月26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北京市实施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管理政策,并通过轮候方式配置,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北京市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管理相关规定申请取得和使用。持有普通小客车指标的单位或者个人可购置、登记新能源小客车。

 

  2018年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办法自2018年8月1日实施。

 

  2018年2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统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优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建设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在具体目标上,年内计划建成电动汽车充电桩60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0万个,私人充电桩50万个。

 

  2018年2月2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技术要求》(暂行)。要求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的总体架构、业务流程、接口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及安全要求。该技术要求适用于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实现数据联网,以及各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系统的建设和应用。

 

  2018年2月28日,上海市经信委、公安局、交通委联合发布《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试行)》。该文件明确指出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条件、测试申请及审核、测试管理、事故处理、违规操作责任等方面的要求。

 

  2018年2月28日,武汉市经信委、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委联合发布《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细则指出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对轴距大于2.2米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按照1:0.5;对轴距小于和等于2.2米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按照1:0.2;对燃料电池汽车,按照1:1补贴标准。本细则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三月

 

  2018年3月1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重大科技产业专项(新能源汽车)2018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的通知》。深圳将采取直接资助扶持方式,对在深圳从事新能源汽车领域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018年3月1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建设电动莆田的实施意见》。要求公务车服务机构当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70%;邮政、物流、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在新增和更新车辆时,尽量采购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所占比例达到60%以上。

 

  2018年3月2日,乳山市公交公司第二批102辆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正式投入运营。此次投入运营的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具有诸多优点,主要体现在承载运力更强、运行更加平稳、乘坐更加舒适、续航里程更长等方面。

 

  2018年3月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区域等选择部分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以试点地区为中心,向周边区域辐射。支持中国铁塔公司等企业结合各地区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开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示范工程建设。试点工作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

 

  2018年3月2日,上汽大通、上海彭浦EV31临港整车项目开工仪式在上海彭浦机器厂有限公司举行。上汽大通EV31项目在彭浦临港基地正式落地,标志着上汽在纯电动城市物流领域又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2018年3月5日,高淳区举行2108年第一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由开沃新能源汽车集团投资超过40亿元的南京创源动力新能源汽车“三电”研发生产项目等18个项目集中开工,总投资158.8亿元。

 

  2018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及新能源汽车,指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三年,扩大新能源汽车领域开放。

 

  2018年3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统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优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建设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2018年将积极推进充电桩建设,年内计划建成充电桩60万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0万个,私人充电桩50万个。

 

  2018年3月8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8年第2批),此次共有51款新能源汽车产品进入目录中。其中新能源乘用车有10款,新能源客车27款,新能源专用车14款。按动力类型看,纯电动产品45个,插电式混合动力产品5个,燃料电池产品1个。

 

  2018年3月9日,工信部装备中心发布《开通厢式运输车整改系统的通知》,要求所有涉及车型均应在整改系统中进行申报,如果车型已符合要求,则选择“不需整改”,写明申报原因,提交即可;如果车型不符合《公告》管理要求,则选择“需整改”,并对相关内容进行整改申报。

 

  2018年3月9日,国内电池制造商骆驼股份发布公告宣布,公司拟投资50亿元建设骆驼集团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再生产业园项目,若全部达产后,预计在2025年形成年回收处理约30万吨废旧动力电池的能力,及相应的正极材料生产能力,实现年产值约75亿元。

 

  2018年3月12日,青岛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公安局联合发布《青岛市2016年新能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的通知》。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每辆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1:1;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燃料电池车每辆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20%;纯电动专用车(邮政、物流、环卫等)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1000元且每辆补助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2018年3月12日,唐山市财政部、工信局联合发布《唐山市2016年和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办法》。公交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公交车以外的其他车辆,新能源乘用车按照每辆车最高不超过1万元、新能源客车按照每辆车最高不超过4.5万元、新能源专用车按照每辆车最高不超过3万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上限同时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

 

  2018年3月12日,吉利汽车项目群在宁波杭州湾正式动工,本次项目群的总投资高达315亿元人民币。其中研发中心二期、三期项目总投资70亿元,将建设全球领先的安全碰撞试验室、环境风洞实验室及动力新能源实验中心等;吉利PMA纯电动汽车项目总投资145亿元,达产后可实现年产30万辆的产能;吉利企业大学项目总投资80亿元至100亿元。

 

  2018年3月12日,九江市工信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九江市2016-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实施细则》。2016年市级财政补助标准与省级财政补助标准1:1配套。2017年补助标准主要依据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和要求,以及与2017年江西省省级财政补助标准1:1配套。市级财政补助按照额定输出功率,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一次性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400元/千万,交流充电设施200元/千瓦(每个交流充电终端补贴总额不超过7千瓦)。

 

  2018年3月14日,工信部公示申报第306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产品,本批共有355个新能源汽车产品申报,其中新能源乘用车产品42个、新能源客车产品150个、新能源专用车产品163个。

 

  2018年3月14日,重庆市经信委、公安局、交通委、城市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重庆市自动驾驶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细则明确:测试主体为具有自动驾驶技术及产品研发或生产能力的整车、改装车生产企业等。测试主体应依据测试需求提出相应测试车辆的具体测试计划,并在上道路测试的10个工作日前向测试管理单位提交《测试计划申请表》。

 

  2018年3月13-16日:联合国世界车辆协调论坛(WP29)第174次会议上,由中国、美国、欧盟和日本共同牵头制定的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EVS-GTR)经《1998年协定书》缔约方投票表决,获得全票通过。EVS-GTR紧紧围绕整车及动力蓄电池的安全性能提出技术要求,同时规定了电动汽车满足安全性能要求的试验方法,以保障电动汽车在各种使用环境下以及发生正面碰撞、侧面碰撞等事故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乘员安全。

 

  2018年3月16日:深圳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智能驾驶车辆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测试主体应具备赔偿能力,应购买每车不低于五百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或提供由银行出具的不少于五百万元的智能驾驶道路测试事故赔偿保函;车辆在测试过程中应满足三大要求。

 

  2018年3月16日:温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温州市区新能源汽车销售单位第二批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凡在温州市区销售新能源汽车(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车)的销售单位,包括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须严格履行登记备案制度。不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的企业将不予地方补助。

 

  2018年3月16日:合肥高新区科技局发布《关于做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企业按照通知中《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政策相关事项申报细则》要求,积极联系市级审核单位,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并抄送市科技局。

 

  2018年3月19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氢能产业发展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0年,苏州市氢能产业链年产值突破100亿元,建成加氢站近10 座,推进公交车、物流车、市政环卫车;到2025年,氢能产业链年产值突破500亿元,建成加氢站近40座,公交车、物流车、市政环卫车和乘用车批量投放,运行规模力争达到10000辆。

 

  2018年3月20日,广西钦州浦北高迈年产5万辆新能源电动重型卡车项目正式签约。浦北投资项目位于浦北汽车产业园内,过渡期用地约150亩,远期用地3000亩,总投资35亿元以上,项目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即过渡期、一期建设、二期建设。2023年电动重卡产量达到5万台每年,实现年产销600亿元以上,年利税30亿元以上。

 

  2018年3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核查内容和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持证出租汽车驾驶员信息提供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每季度核查持证驾驶员背景信息变化情况,对核查发现有交通肇事犯罪等情况的驾驶员,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2018年3月20日,黑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黑龙江省2018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明确鼓励利用市场机制,引进社会资本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鼓励通过利用自助分时租赁等方式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

 

  2018年3月20日,重庆市区发改委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7—2020年)》。计划到2020年,累计建成充电站70个、充电桩12000个;巴南城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提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原则上按服务半径每1公里提供1座公共充电站;每个重点旅游景区至少建成1~2座公共充电站;凡具备安全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实现充换电设施全覆盖。

 

  2018年3月21日,海南省电动汽车与充电设施协会2018年会员大会召开,2018年海南预计推广新能源汽车5600辆,建设分散式充电桩10424个。到2020年底,全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万辆以上,建设充电桩2.8万个以上。截至2017年12月底,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1.5万辆,占全省机动车保有量1%左右;累计建成分散式充电桩2881个(其中公共充电桩2323个),总体车桩比例从8:1提升到了5:1。

 

  2018年3月22日,珠海市2017年规划建设的296根公交车充电桩将于4月底全面完工并进入调试阶段。同时今年规划建设可满足1153台新能源巴士充电的637根充电桩也在紧锣密鼓地开展用地协调工作。

 

  2018年3月22日,唐山发布《唐山市2016年和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办法》。办法明确:公交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给予补贴。公交车以外的其他车辆,新能源乘用车按照每辆车最高不超过1万元、新能源客车按照每辆车最高不超过4.5万元、新能源专用车按照每辆车最高不超过3万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上限同时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

 

  2018年3月22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加氢站审批及管理办法》。此管理办法是全国首个加氢站审批及监管地方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加氢站的项目选址、报建、施工、经营全过程的审批及管理流程和相关监管职能部门。2018年武汉开发区(汉南区)规划建设两座加氢站和运营一条氢能公交线路,加快发展氢能汽车产业步伐。

 

  2018年3月27日,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委发布《义乌市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新能源汽车包括国产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应完成部门备案。义乌经信委按年度对完成备案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实施积分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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