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三亚市发布了《关于2017年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申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17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各类车型地方购车补贴标准按958号文国家标准1:0.5执行。对于符合补贴条件购车消费者按照要求在2018年2月23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至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三亚市政府第二办公大楼十一楼),过期将不予办理。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2017年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申请的通知
各新能源汽车购车消费者:
现将《关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清算工作的通知》(琼工信高〔2017〕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对照补贴对象条件,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请于2018年2月23日前送至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三亚市政府第二办公大楼十一楼),过期将不予办理。
联系人:邹天文,电话:88268012。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做好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清算工作的通知》(琼工信高〔2017〕7号)
2、国家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目录
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