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公布《福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修编)》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划中明确了发展的总体目标:
1、到2020年,完成福建省下达的全市公共服务领域固定充电桩建设2.5万个的任务。
备注:表中不含私人充电桩,私人充电桩根据私人电动汽车实际推广应用数量按1:1配建。
2、培育发展1-2家充电服务领域优势龙头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出租车及其他集团车辆运营公司开展换电模式运营试点。
3、全面建成市域高速公路服务区城际快充站。积极推进居民区和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
4、福州市以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要为目标,按照适度超前原则,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形成以公共停车位、道路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为重点的公用充电设施服务体系,以公交、物流、公务、环卫等为重点的专用车辆充电设施体系,以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和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相衔接的城际快充体系,以满足群众出行需要的随车配套的私人充电设施体系。
以下是通告原文: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修编)》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联合编制《福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修编)》,2018年3月规划方案获得市政府正式批复,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布,规划内容发布在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fuzhou.gov.cn)上。
附件:《福州市“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修编)》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