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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今日起实施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及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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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今日起实施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及电价政策

作者:
来源:
青岛市物价局
日期:
2018/06/01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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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青岛市物价局发布了《关于明确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0.60元/千瓦时,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0.65元/千瓦时。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明确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策的通知

  青价格〔2018〕16号

  各区、市物价局,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各充电设施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综合我市电动汽车及其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发展及经营情况,经研究,市物价局现就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政策明确如下:

  一、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及电价政策

  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和电费两项费用。其中,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0.60元/千瓦时,电动乘用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不得超过0.65元/千瓦时。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在最高限价内给予用户优惠。电费收取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规定执行。

  二、其他要求

  (一)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充电电价和充电服务费标准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应当准确记录并分类核算电动车电费、充电服务费等收支情况和经营成本,配合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开展价格调查、定价成本监审等工作。

  (三)本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5月31日止。

  青岛市物价局

  2018年5月29日

国家政策

商务部等14部门: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 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
工信部公示第382批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583个型号列入
公告:第6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三部门部署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
交通运输部:鼓励各地政府为新能源公交车辆充电提供政策支持
财政部:对购买符合节能要求或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定额补贴
工信部:乘用车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性能匹配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
住建部丨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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