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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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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四部委
日期:
2017/03/28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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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部委已于近日向各省市财政厅(局)、工信部主管部门、科技厅(局、委)、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应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提交本地汽车生产企业2016年度(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报告及产品销售、运营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要求,“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需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目前行驶里程尚不达标的新能源汽车,应在达标后申请补贴,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另外,该通知要求,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经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和重点抽查后,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并抄送同级其他部门,逾期未报或报送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延期清算。

  

国家政策

三部门:聚焦车联网等重点产业 强化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
多个氢能项目列入 国家发改委发布第1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
商务部等14部门: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 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
工信部公示第382批申报新能源汽车产品,583个型号列入
公告:第6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三部门部署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
交通运输部:鼓励各地政府为新能源公交车辆充电提供政策支持
财政部:对购买符合节能要求或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定额补贴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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