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补充)情况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
1、总体来看,2016-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应清算补助资金508819.20048万元,专家组核定的推广数为88887辆,按整车企业取整后补助资金508819万元,如下图。
2、从申报企业来看,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初步审核应清算补助资金最多,共计284235万元。金华青年汽车2017年申报的343辆全部被核减,主要原因是341辆国家监管平台累计行驶里程不足2万公里;2辆未接入国家监管平台,另外深圳市五洲龙汽车76辆因未进2016年度推荐车型目录也全部被核减。
3、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数为96669辆,专家组核定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数为88887辆,共有7782辆被核减,车辆被核减的原因主要有4个方面:
1)未接入国家监管平台
2)国家监管平台累计行驶里程不足2万公里
3)电池组总能量与推荐目录参数不一致
4)车型未进相关年度推荐车型目录
4、关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补充)情况的公示详情,见下表。
以下是公示原文:
关于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补充)情况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的通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开展2016年及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补充清算审核工作。9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组织专家对上次未审核的浙江省、陕西省、深圳市上报的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申请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形成了《关于2017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补充)清算审核初审的报告》。
现将初审报告中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装备工业司。
公示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10月9日
附件
1: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补充)清算审核核车辆信息表.xls
2: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补充)清算审核核车辆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