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公示了《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3批)》(以下简称“公示”)。本批次公示共有15款新能源汽车列入。
以下是公示原文: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3批)公示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的通知》(交办运〔2017〕31号)等有关规定和交通运输部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统一部署,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3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研究中心反映。
附件: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表(第3批:公示)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