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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地方项目及合资合作之要闻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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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9月地方项目及合资合作之要闻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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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日期:
2018/12/06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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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新能源汽车领域发生了哪些大事要闻?各车企之间又达成了哪些合资合作?行业又发生了哪些重要事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本月地方项目及合资合作要闻回顾”栏目带您快速浏览。

 

一、2017年新能源汽车行业新增项目

 

2017年09月06日,简阳市政府与五龙电动车(集团)有限公司、昆仑石(深圳)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成都举行“年产40万辆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及4GWh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战略合作签约仪式。该项目位于简阳工业集中发展区城南工业园内,计划总投资160亿元,分两期建设。一期计划总投资40亿元,其中新能源汽车项目投资30亿元,产品为新能源乘用车,产能为10万辆/年;动力电池项目投资10亿元,产品为锂离子动力电池,产能为1GWh/年。二期计划总投资120亿元,其中新能源汽车项目投资100亿元,动力电池项目投资20亿元。

 

2017年09月07日,长江氢动力(佛山)研发中心及整车生产项目落户南海。该项目总占地2300亩,总产能16万辆每年(包括客车和专用车各5000辆、物流车5万辆、乘用车10万辆),分两期建设,其中:首期(含配套设施)投资110亿元,生产用地1500多亩,用于生产制造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客车、专用车和物流车,年产客车5000辆、专用车5000辆和物流车50000辆;二期生产(含预留)用地800亩,用于生产纯电动和氢燃料电池乘用车,年产能为10万辆。建成达产后总产值400亿元。

 

2017年09月18日,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就智能制造电力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和特来电新能源未来科技馆项目签署了《投资协议书》。项目计划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并建设特来电新能源未来科技馆。

 

2017年09月20日,重庆巴驿站场公司和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合作协议,巴驿站场根据站场资源现状,在主城九区21个站场可以利用的场地上,分两个阶段建设500个不低于60KW的直流充电桩。2018年4月前将建成300个充电桩,2018年底全面完成建桩计划。充电桩建成后,每天可以为1.5万辆电动车充电。

 

2017年09月21日,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品牌及资源优势,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智能平台融合及数据共享、新能源汽车销售及运营、产业创新及研发等方面展开合作。

 

2017年09月27日,正道集团与宁波奉化区政府、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生产基地落户宁波奉化,年产规模达到30万辆,项目规划总投资约人民币170亿元。宁波奉化政府将提供34亿元人民币奖励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其中从开工建设到投产前奖励资金30亿元,投产后奖励资金4亿元。

 

 

二、2017年新能源汽车行业合资合作

 

2017年09月19日,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腾讯公司在广州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服务和智能驾驶、云平台、大数据、汽车生态圈、宣传和营销领域开展业务合作,同时探讨在移动出行和汽车电商平台、新能源汽车以及汽车保险业务领域开展资本合作。

 

2017年09月18日,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及原材料采购框架协议》。依据经营发展规划,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预计未来三年正极材料需求量为2018年3959吨、2019年7918吨、2020年15837吨。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作为大型新能源动力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研发、销售的高科技企业,项目已完成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

 

2017年09月24日,富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奇瑞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在北京签署战略协议,双方将在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领域展开合作。

 

 

三、2017年新能源汽车行业重要事件

 

2017年09月01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8批)》,共包括95家企业的273款车型,其中纯电动车型249款(含客车113款,乘用车29款,专用车107款);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21款(含客车20款,乘用车1款);燃料电池车型3款(3款均为客车)。

 

2017年09月01日,绍兴市发布《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办法》。《办法》规定,绍兴市将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车主按国家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助。国家和地方的新能源汽车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市场指导价的50%。如果补助总额高于车辆指导价50%的,按车辆指导价的50%扣除国家补助后计算地方财政补助金额,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助,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但是新能源公交车不受此限。

 

2017年09月04日,深圳市发布《关于深圳市对异地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公告》,该公告表示,10月1日起,深圳在全市范围内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对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外地号牌的新能源车等不受此限制。

 

2017年09月05日,工信部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本批目录共有487款新能源汽车入选,其中纯电动418款(含客车229款,乘用车50款,货车1款,专用车138款),插电式混合动力68款(含客车66款,乘用车2款),燃料电池汽车1款(均为客车)。

 

2017年09月05日,上海市发布《燃料电池汽车发展规划》,该规划提出,到2020年,聚集超过100家燃料电池汽车相关企业,燃料电池汽车全产业链年产值突破150亿元;建设加氢站5-10座、乘用车示范区2个,运行规模达到3000辆,积极推动燃料电池公交、物流等车辆试点。

 

2017年09月05日,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山西省关于新能源汽车营销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该通知指出,2017年01月1日起,电动汽车营销补助按照国家同期补助资金1:0.5标准执行。2017年,甲醇客车0.5万元/辆,甲醇重卡0.5万元/辆,甲醇轿车0.25万元/辆,甲醇多用途乘用车0.1万元/辆;燃气重卡0.5万元/辆,燃气轻(微)卡0.1万元/辆。

 

2017年09月10日,贵州省发布《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该措施明确,从2017年至2020年,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新建的停车场(以城镇道路为载体的占道停车位除外),按不低于3%的比例设立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

 

2017年09月11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商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细则》。《细则》对新能源商用车生产企业提出了九大条件,其中包括:首款新能源商用车产品取得新车公告满3年(含)以上,客车企业首款新能源商用车产品取得公告5年(含)以上。整车企业及核心配套零部件企业三年内未出现产品缺陷导致的重大安全事故,且无因违法违规或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导致的处罚记录。企业研发人员不低于200人,具有三电关键技术的自主研发或验证能力。在北京市设有3家(含)以上授权合作的维修服务中心,每个中心配备不少于5个社会公用充电桩。对车辆提供部低于3年或6万公里,关键零部件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期限。建立完善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处理体系等。

 

2017年09月11日,江门市印发《江门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争取到2020年,全市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约51座,建成分散式充电桩约608个。通知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的比例应达到100%;新建的商业服务业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汽车销售4S店、道路停车位等场所,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的20%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且5%建成充电设施。

 

2017年09月12日,江阴市发布《2017年江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资金补贴实施细则》。细则明确,市级补贴标准按照省级补贴标准1:1的比例标准进行配套,每辆车补贴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20%(以销售发票为准)。

 

2017年09月1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通知》。通知明确将积极推进电能替代,支持公共交通车辆油改电,适度超前建设充电设施、支持电动汽车发展。

 

2017年09月18日,海南省发布了2017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企业及产品目录(2017年第三批),本次共有135款新能源汽车产品上榜,其中新能源乘用车12款,新能源客车91款,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32款。

 

2017年09月20日,交通部等十四个部门发布《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要求加强城市配送车辆技术管理,对于符合标准的新能源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鼓励各地创新政策措施,推广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清洁能源货运车辆。

 

2017年09月20日,阜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阜阳市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我市将按照阜阳中心城区加快布局,各县市区城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主要景区景点同步推进的原则,加强统筹规划、适度超前建设,完善政策措施、激发市场活力,创新发展模式、提高服务水平,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宜、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满足4万辆(标车)电动汽车充电服务需求。

 

2017年09月21日,四川省发布《“十三五”汽车产业发展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汽车年产能达到400万辆,推动全省汽车产业产值突破5000亿元,打造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达到1-2家,成为全国重要的汽车研发与制造基地。

 

2017年09月21日,福建省研究通过了《关于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到2020年全省累计建成固定充电桩及移动储能充电设施28万个、以满足35万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全省城市公交基本更新为新能源汽车,私人新能源乘用车累计推广超过15万辆,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30万辆以上。

 

2017年09月22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五部委发布《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拓展电动汽车等分散电池资源的储能化应用。开展电动汽车智能充放电业务,探索电动汽车动力电池、通讯基站电池、不间断电源(UPS)等分散电池资源的能源互联网管控和储能化应用。完善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监管,开展对淘汰动力电池进行储能梯次利用研究。

 

2017年09月2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通知显示,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30万辆以上,打造千亿新能源动力电池、电机基地,全产业链产值超1800亿元,其中整车600亿元、零部件1200亿元。本地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公司具有地理优势,有望受益政策推动。

 

2017年09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公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该政策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政策指出,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不满3万辆的乘用车企业,不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达到3万辆以上的,从2019年度开始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

 

2017年09月28日,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小型车(车辆自重3.5吨以下的含3.5吨)120元/车·次;-2-中型车(车辆自重3.5吨以上至6吨含6吨)140元/车·次;大型车(车辆自重6吨以上的)160元/车·次。通知特别指出,为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行业发展,加大新能源汽车政策支持力度,公交车、出租车、新能源汽车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减半执行。

 

2017年09月30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2017年第9批)》,共包括95户企业的251个车型。其中,纯电动车型235款(含客车100款,乘用车25款,专用车110款);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13款(含客车10款,乘用车3款);燃料电池车型3款(3款均为客车)。

 

2017年09月30日,南昌市发布《2017年南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和奖励方案》。方案明确,南昌补助标准主要依据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和要求以及与2017年江西省省级财政补助标准按1:1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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