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个作战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明确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具体如下:
1、以公交车、物流车、出租车(网约车)、公务用车和租赁用车为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2、2018 至2020 年,全市每年新增新能源汽车2 万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比例到2020 年提高至4.5%。
3、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 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80%;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 年底前,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4、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2018 年新增公共充电桩3000 台,到2020 年全市公共充电桩保有量达到2 万台。
以下是通知原文:
津政发〔2018〕18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个作战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天津市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天津市打好净土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天津市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天津市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天津市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天津市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天津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