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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开展2017-2018年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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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开展2017-2018年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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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8/10/12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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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资金补贴工作,成都市经信委开展2017年、2018年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统计工作。10月10日,成都市经信委发布了《关于报送成都市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从2018年10月起,成都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按照《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每月销售情况表》要求填写上月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并于每月12日之前报送至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应用促进会。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报送成都市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的通知

  成都市新能源汽车行业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资金补贴工作,我办决定开展2017年、2018年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统计工作。请本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按以下要求进行填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填报对象

  (一)本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

  (二)已完成新能源汽车信息登记的本市销售企业(详见附件4)。

  二、填报内容

  (一)2017年新能源汽车销售数据(详见附件1)。

  (二)2018年1-9月新能源汽车销售数据(详见附件2)。

  三、报送要求

  (一)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报送的《成都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汇总表》(附件1)、《成都市2018年1-9月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汇总表》(附件2)须加盖公章。

  (二)2018年10月12日(星期五)17:00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至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应用促进会。

  (三)请本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在要求时间内填报销售情况。如未按时填报或填报内容不准确,影响补贴资金落实,由企业自行承担后果。

  四、其他

  (一)若未进行信息填报的企业,请尽快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成都市新能源汽车行业企业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成新汽办〔2018〕6号)要求将填报资料报送至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应用促进会。

  (二)从2018年10月起,本市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销售企业按照《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每月销售情况表》(附件3)要求填写上月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并于每月12日之前报送至成都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应用促进会。

  特此通知。

  附件:

  1.成都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汇总表

  2.成都市2018年1-9月新能源汽车销售情况汇总表

  3.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每月销售情况表

  4.已完成信息填报企业名单

  成都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国家政策

公告:第60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三部门部署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
交通运输部:鼓励各地政府为新能源公交车辆充电提供政策支持
财政部:对购买符合节能要求或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定额补贴
工信部:乘用车电动助力转向系统性能匹配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
住建部丨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车辆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环卫作业机具设备
工信部:聚焦汽车等重点行业,加大智能检测装备应用力度
国家发改委:鼓励内蒙古纯电重卡、换电重卡等替代燃油重卡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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