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了《2018年度第十一批 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其中发布的“2018年度第十一批电动车”目录中共计列入102款纯电动车型和1款燃料电池车型。
一、2018第11批环保目录车企入选新能源车型概况
本批次共有28家车企的103款新能源纯电动车型入选。
1、安凯汽车入选13款车型,均为纯电动客车;
2、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南京金龙客车2家车企分别列入11款纯电动车型;
3、珠海广通汽车入选7款纯电动车型;
车企入选车型数量详情见下图所示。

二、2018第11批环保目录入选产品类型概况
从动力类型看:纯电动专用车列入31款,占比30%;纯电动客车均列入43款,占比42%;纯电动乘用车列入28款,占比27%;燃料电池客车列入1款,占比1%。

三、2018第11批环保车型目录详情见下表

据统计:北京市截止目前累计发布了11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车型目录,共76家车企的529个车型入选,从车企累计入选的车型数量看,
1、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入选车型较多,累计入选70款;
2、南京金龙客车累计入选49款;
3、上海申龙客车、北汽福田2家车企分别累计入选32款;
3、安凯汽车累计入选19款;
4、江淮汽车累计入选18款;
5、东风汽车股份累计入选17款;
6、珠海广通、重庆长安2家车企分别累计入选16款。
2018北京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目录-车企批次列入车型数量详情。

2、从动力类型看:入选纯电动乘用车142款;纯电动客车216款;纯电动专用车169款;燃料电池客车2款。

以下是2018第11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公告原文:
关于发布2018年度第十一批符合环保排放标准车型目录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经审核,现将2018年度第十一批符合国家标准和我市地方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动力机械、发动机的生产企业、产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装置予以公告。
一、轻型汽车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排放标准。
二、重型柴油发动机和重型燃气发动机实施《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台架工况法)》(DB11/964-2013)标准中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三、重型柴油车和重型燃气车实施《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OBD法第Ⅳ、Ⅴ阶段)》(DB11/1475-2017)和《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车载法第IV、V阶段)》(DB11/965-2017)标准中第五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四、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实施《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4-2013)和《非道路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DB11/185-2013)标准中第四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
1.2018年度第十一批达国Ⅵ排放标准6b阶段的轻型汽油车(PN排放:6.0×1012(个/km);RDE:仅监测结果;耐久里程:16万km)
2.2018年度第十一批达国Ⅵ排放标准6b阶段的轻型汽油车(PN排放:6.0×1011(个/km);RDE:仅监测结果;耐久里程:16万km)
3.2018年度第十一批达国Ⅴ排放标准的轻型汽油车(带IUPR)
4.2018年度第十一批达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汽油车(带OBD)
5.2018年度第十一批达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汽油发动机(带OBD)
6.2018年度第十一批达北京市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机械
7.2018年度第十一批达北京市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非道路机械用柴油发动机
8.2018年度第十一批达国Ⅳ排放标准的摩托车
9.2018年度第十一批达国Ⅲ排放标准的摩托车
10.2018年度第十一批电动车
11.更改、补充以前发布车型目录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