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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免税暂未写入车辆购置税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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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免税暂未写入车辆购置税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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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
2019/01/02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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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法律第四条明确,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这与当前的车辆购置税率一致。

 

 

车辆购置税法第九条规定了5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分别为: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其中,三)和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基础上新增。

 

不过,“新能源汽车免税”暂未写入车辆购置税法草案,国务院对此表示,由于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期至2020年底,属于阶段性政策,不宜在车辆购置税法中作出安排。

国家政策

工信部:应用智能驾驶等技术 降低供应链物流成本 提升准时交付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鼓励采用电动、氢能等新能源车辆短距离运输煤炭
三部门:进一步做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
工信部:聚焦汽车等重点行业,实施可靠性“筑基”和“倍增”工
工信部:以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产环节设备为重点更新目标
发改委: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车网互动示范”等绿色低碳技术项目申报
十部门: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
工信部:再次征求《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强制性国准意见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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