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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免税暂未写入车辆购置税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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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免税暂未写入车辆购置税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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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9/01/02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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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法”)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法律第四条明确,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这与当前的车辆购置税率一致。

 

 

车辆购置税法第九条规定了5种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分别为: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其中,三)和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基础上新增。

 

不过,“新能源汽车免税”暂未写入车辆购置税法草案,国务院对此表示,由于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期至2020年底,属于阶段性政策,不宜在车辆购置税法中作出安排。

国家政策

国务院批复:支持北京聚焦自动驾驶等业务场景开展全链条“沙盒监管”和包容创新运用
国家能源局:开展新型储能电站与电动汽车等分布式储能虚拟电厂聚合互动调控技术等研发工作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以汽车等大型消费为重点 推进碳标识在消费品领域推广应用
工信部:对拟公告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征求意见
工信部公告第55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交通部: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汽车冷却液(征求意见稿)
四部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面向汽车等重点领域征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

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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