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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丨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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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丨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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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9/0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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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泰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与商业运营活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编制了《泰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及运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发布。


《征求意见》适用于在泰州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与商业运营。
 

1)总则:明确细则制定依据、泰州市行政区域内适用范围;确立分级分类推进原则,划分普通驾驶、远程驾驶两种模式;厘清“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责”三级安全责任,要求车辆接入市智能网联汽车云控平台;鼓励建设先行先试区,为产业集聚提供政策载体。
 

2)工作职责:组建市工信局、公安局、交通局联席工作小组,采用会签制,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明确工信局统筹协调、公安局核发临时号牌与处理事故、交通局负责评估与运输运营管理;建立动态评估机制,逐步开放全域道路,破解测试道路受限难题。
 

3)主体、车辆、驾驶人核心要求:车辆:远程驾驶车辆需具备冗余系统、数据缓存、应急指令响应功能,清晰反馈控制指令来源;测试主体:需完成1000公里/240小时单车测试,购买500万/车保险或保函;示范应用主体:需完成1500公里/360小时无驾驶人测试,载人需购200万/座位保险;商业运营主体:需满足示范应用要求,具备合规车辆、安全员、安全制度;远程驾驶:需建远程监控平台、配远程安全员,地理信息测绘需具备专业资质。
 

4)三级申请流程:道路测试:第三方检测、提交17项材料、核发18个月测试通知书、公安发6个月临时号牌,支持信息变更、车辆增配、跨地区互认简化流程;示范应用:需完成1000公里/240小时前置测试,提交12项材料,通知书有效期18个月;商业运营:需完成1500公里/360小时示范应用,可合规收费、公示标准,需取得交通部门运营资质。
 

5)高等级公路专项管理:明确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等测试要求:驾驶人需100小时高等级公路实训,车辆需完成5000公里开放道路测试,首次申请车辆不超5辆;空载测试达标后可申请载人/载物示范,限定区域与时段,强化安全保障。
 

6)运营与安全监管:规范车辆车身标识、转场人工驾驶、载人载货限制;要求每6个月提交阶段性报告,建立重大安全风险、严重交通违法、重大事故终止测试机制,临时号牌到期作废。
 

7)违法与事故处理:交通违法按现行法规处理;事故需立即报警、提交完整数据,重伤/死亡事故24小时内上报,责任认定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分析报告,联席工作小组按期上报省级部门。


8)违规惩戒:违规主体暂停计划、取消资格,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提交虚假材料的,永久取消申请资格,公开违规名单。
 

9)附则:定义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分级、ODC/ODD等专业术语;明确细则试行期限。


 

国家政策

交通部等部门:加快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新能源货车应用
优化高安全、全气候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新型电池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重大问题及政策储备研究课题申报
交通部等部门: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
工信部征求《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
工信部公示《汽车用显示驱动芯片技术规范》等拟立项标准项目
公告:第89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工信部征求《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6版)》意见

地方政策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