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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丨到2028年底全省甲醇汽车生产规模达到5万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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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丨到2028年底全省甲醇汽车生产规模达到5万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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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4/2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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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为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推动全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起草了《辽宁省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发布。
《征求意见》明确:到2028年底,全省甲醇汽车生产规模达到5万辆以上,建成一批绿色甲醇项目,建设甲醇燃料调配、交易、应用中心,改造一批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在全省形成“生产—检测—储运—调配—销售—应用—配套产业”一体化的甲醇汽车产业生态体系。
1)计划推广范围:以沈阳、大连、朝阳为核心区率先开展甲醇汽车全链条示范;以全省其他地区为拓展区加快甲醇制备、储运及加注建设,并适时向北方推广。
2)开展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建设绿色甲醇生产基地;构建以核心区为中心的甲醇储运调配体系;依托现有油、气站点布局车用甲醇加注网络,鼓励建设综合供能中心。
3)推动生产销售:支持甲醇汽车整车及专用车项目,培育核心零部件配套产业链;利用以旧换新政策促进销售,鼓励公共领域及重点行业(如矿山、港口等)推广使用甲醇汽车。
4)加强基础创新和标准建设:推动甲醇生产及发动机关键技术攻关,搭建产学研创新平台;完善甲醇燃料全链条安全技术标准,引导企业参与国标、行标修制订。
5)强化保障措施:建立省级统筹和地区责任制;优化项目审批、金融及采购等政策支持;加强全环节市场监管与质量监督,制定定价机制及加注机计量规范,严控排放标准。

 

 

辽宁省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推动全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汽车强省,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辽宁汽车产业基础扎实、产业链配套企业多元、应用场景适宜、市场潜力较大的优势,坚持稳步推进、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先行先试、创新发展,以沈阳市、大连市、朝阳市为推广核心区,辐射带动辽宁省全域推广甲醇燃料汽车应用,构建甲醇汽车发展良好生态,促进我省汽车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全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8年底,全省甲醇汽车生产规模达到5万辆以上,充分发挥我省区位优势,建成一批绿色甲醇项目,建设甲醇燃料调配、交易、应用中心,改造一批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在全省形成“生产—检测—储运—调配—销售—应用—配套产业”一体化的甲醇汽车产业生态体系。

 

二、计划推广范围
核心区范围:以沈阳市、大连市、朝阳市为核心区,率先开展甲醇汽车的应用、加注体系建设、甲醇燃料储运和调配体系建设,建立车用甲醇燃料质量监管制度,加强甲醇装备、甲醇汽车研发生产,促进应用推广,形成示范引领。
拓展区范围:以核心区以外全省全域为拓展区,加快推动绿色低碳甲醇制备项目建设,提高甲醇储运、调配和加注能力,深化甲醇汽车应用,适时向北方地区推广。

 

三、开展基础设施建设
1.鼓励建设甲醇燃料生产基地。在风电、光伏、生物质富集地区,依托化工园区建设一批技术先进、具有示范作用的绿色甲醇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引进有条件的企业新建、改扩建绿色甲醇生产项目。
2.推动甲醇燃料储运和调配体系建设。依托现有甲醇储存及运输基础,逐步建立以核心区为中心,向全省辐射的甲醇储运和调配体系。各地区政府应加强对甲醇燃料储备和调配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运输。
3.加快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网络建设。各地区政府应依托现有成品油零售网点布局和加气站网点布局,因地制宜研究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方案,推动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网络建设。鼓励对现有加油站、加气站增设车用甲醇燃料加注业务,支持新建加油站、加气站配套车用甲醇燃料加注功能,统筹布局充电、传统燃油、天然气、甲醇加注一体化的综合供能中心。

 

四、推动生产销售
4.推进甲醇汽车相关项目建设。鼓励行业内技术成熟、产品成熟的甲醇汽车生产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甲醇汽车生产项目。依托省内现有专用车企业生产技术能力,鼓励聚焦市政工程、专线运输等领域商用车研发生产。规划布局甲醇汽车的销售、维修、服务网点建设。引导甲醇汽车生产企业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强推广应用。
5.培育产业链配套能力。依托全省现有汽车产业配套基础,引进和培育甲醇汽车核心零部件制造等配套生产企业,强化甲醇汽车的稳链、补链、延链、强链工作。围绕甲醇汽车上下游产业,壮大全省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提升产业竞争力。
6.推动甲醇汽车销售。充分发挥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作用,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采取措施促进甲醇汽车销售。支持甲醇汽车产品平等参与省内各级预算部门公共领域采购项目,探索在公务、公交、出租、网约车、市政工程、特殊重载等领域推广甲醇汽车。鼓励将符合条件的甲醇商用车纳入矿山、焦化、钢铁、水泥、化工、港口物流等重点行业的清洁运输范围。

 

五、加强基础创新和标准建设
7.推动关键技术创新。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力量深化合作,组建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围绕绿色低碳甲醇生产、甲醇发动机研发等环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围绕汽车整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寒冷地区车型测试等领域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8.完善标准体系。在国家现有标准规范的基础上,依托省内高校、协会等平台,组织制定完善甲醇燃料在生产、调配、储运、装卸以及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标准,推动全产业链各环节的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引导甲醇汽车相关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研究和修订,为产业发展提供标准体系支撑。

 

六、强化保障措施
9.加强组织保障。省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统筹推动全省甲醇汽车推广工作,压实各地区主体责任。做好统筹协调,及时帮助解决甲醇汽车产业发展、推广应用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各地区应按照工作实际情况,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工作机制。
10.优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出台细化措施。加强项目手续办理指导服务,推动重点项目加速落地。加强政府采购引导及市场推广。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支持,助力全省甲醇汽车产业发展。
11.加强市场监管。依法对车用甲醇燃料生产、储存、调配、运输、加注等环节进行监管,制定车用甲醇燃料定价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车用甲醇燃料等行为,维护车用甲醇燃料市场秩序。将车用甲醇燃料产品纳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目录,在生产和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依规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制定车用甲醇燃料加注机校准规范,做好计量技术保障。甲醇汽车排放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各部门另有规定的,以各部门文件为准。本方案执行期至2028年12月31日。
 

国家政策

《道路车辆 自动驾驶系统测试场景 场景分类》拟立项标准公示
工信部:《汽车毫米波雷达芯片技术规范》等汽车行业标准项目公示
国标委下达《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泊车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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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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