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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编制办公室
联系人:王云龙
座 机:010-88110355
手 机:1369111791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ev863@126.com
四部门:2024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

1)93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新能源乘用车1114.9万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727.9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为90.4万分,新能源汽车积分可用于积分交易为1727.7万分。
2)24家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进口新能源乘用车2.19万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0.9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10.7万分,新能源汽车积分可用于积分交易为0.8万分。
《公告》明确:
1.按照GB27999-2019,2024年企业达标值为目标值的108%;
2.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按车型对应产量/进口量加权计算得出,企业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按照《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评价方法进行核算;
3.企业按照GB/T19233-2020(普通混合动力按照GB/T19753—2021)检验检测车型燃料消耗量,试验室检测燃料消耗量数据与实际燃料消耗量数据存在差异;
4.平均燃料消耗量、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不含出口乘用车;
5.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要求,对部分特殊企业在计算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时达标值乘以相应数值。标注“**”的表示达标值乘以160%,标注“*”的表示乘以1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
2025年第14号
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令 第44号)、《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令 第53号)和《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令 第64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予以公告。
2024年度,中国境内117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2318.9万辆(含新能源乘用车,不含出口乘用车,下同),行业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712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WLTC工况,下同)为3.31升/100公里,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为78.47克/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5285.2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584.7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1728.8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101万分。
其中,93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累计生产乘用车2256.3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704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3.21升/100公里,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为76克/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5283.5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491.7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1727.9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为90.4万分。24家进口乘用车供应企业进口乘用车62.6万辆,平均整车整备质量为1998千克,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58升/100公里,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为179.55克/公里,燃料消耗量正积分为1.7万分,燃料消耗量负积分为93万分,新能源汽车正积分为0.9万分,新能源汽车负积分10.7万分。
附件:2024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核算情况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6月30日
北京丨《自动驾驶地图数据交换及服务接口规范》填补国标空白

《自动驾驶地图数据交换及服务接口规范》
近年来,北京市在标准制定上持续助力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本次发布的《自动驾驶地图数据交换及服务接口规范》,规定了自动驾驶地图数据交换的基本要求、数据交换及服务主体和模式、数据交换要求。标准的发布实施,填补了国内自动驾驶地图数据服务共享标准空白,助力构建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标准体系,实现不同图商、车企、用户间数据高效共享。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
本次修订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一方面,落实“将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电力线缆入固定车位纳入新建住宅配建要求”,强化新建住宅项目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提供了可供选择的居住区充电设施配建方案,确保符合安全要求的停车位具备直接装表接电条件。另一方面,根据交通出行场景特征的差异化,优化了办公、商业、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分类配建要求,更新了直接建设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使充电特征与出行特征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互相匹配,促进停车资源和充电设施的高效利用。此外,基于近年来快充和超充设备发展趋势,提出了快充、超充的规划选址、消防设计要求。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进一步规范、引导和推动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重庆丨围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产业,分链条开展整零对接活动

2)发挥融通对接促进作用:围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现代制造业集群优势产业,分链条开展整零对接、“芯”机对接等对接活动,促进大中小企业加强产品、技术供需对接合作。
重庆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工作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融通发展,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发展生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加快建设“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大中小企业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目标,通过创新融通模式、搭建融通平台、优化融通环境等举措,发挥大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和中小企业支撑作用,促进大中小企业全方位、多层次对接合作、共赢发展。到2027年,建成产业创新综合体30家,新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0家,新培育国家级、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80家,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供应链融资超过1000亿元,举办“渝链同行、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四链融合”系列对接活动300场、参与企业3万家次,打造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模式,有力支撑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产业集群补链延链强链。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链
1.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发挥龙头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带动作用,鼓励领军链主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大中小企业建设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创新综合体,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通过大企业“发榜”、中小企业“揭榜”、“赛马比拼”等机制,开展重点领域技术研发,加强大中小企业创新合作。以新技术、新业态、新场景创新应用为牵引,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设立赛道赛,支持中小企业聚焦大企业需求开展创新。依托大企业技术专家、高校院所教授学者等组建中小企业专家委员会,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创新创业指导等专业服务。
2.推动创新资源共享。支持领军链主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建设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支持中小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关新技术、开发新产品,提升产业链配套能力。支持沿链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转化。支持领军链主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设计研发能力、仪器设备、试验场地等各类创新资源要素,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带动和支持。
3.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培育一批创新成果转化平台,打造一批以集聚、孵化、服务初创型中小企业为目标的中小企业生态家园。推动各类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库、数据库向中小企业开放,完善创新成果供需双向对接机制,促进创新成果向中小企业转移转化。鼓励大企业先试、首用中小企业创新产品,促进中小企业配套产品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
(二)提升大中小企业配套产业链
4.发挥大企业引领带动作用。重点实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渝赛计划”和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业“起承转合”等行动,巩固提升“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发展优势。梳理行业龙头企业产业链图谱,按产业链组织中小企业对接,助力中小企业融入大企业产业链。支持行业龙头企业优化采购流程,帮助中小企业改进提升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产品可靠性等水平,带动中小企业深度融入企业配套体系。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参与细分行业产业大脑建设,围绕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关键环节,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接入,实现供需信息互通、资源要素融通、生产制造协同,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支持大中小企业联合实施重点产品攻关、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等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
5.发挥中小企业配套支撑作用。深入实施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改革,迭代完善选种育苗培优梯度培育机制,优先支持为关键产业链重点龙头企业提供核心产品或服务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强化优质中小企业培育的系统性、体系性,加强优质企业培育库整体建设和企业运行监测分析,支持企业聚焦“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方向深耕细作、做大做强,培育更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链关键环节配套支撑能力。落实科技赋智、数字赋能、金融助力等服务行动,营造优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良好生态。
6.发挥融通对接促进作用。围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子信息制造、先进材料等“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优势产业,分链条开展整零对接、“芯”机对接等“渝链同行、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四链融合”对接活动,促进大中小企业加强产品、技术供需对接合作。全面收集大企业关键原材料、关键零部件、关键软件配套需求,编制“领军链主企业产品(服务)需求清单”,全面摸排中小企业主导产品、产能规模、拟配套企业等信息,形成中小企业配套产品(服务)供给清单”,畅通产业链供应链供需信息对接。优化“渝企零距离”线上对接平台功能,引导更多企业、更多产品线上发布,实现供需精准对接。加大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力度,构建产业链融通发展生态。
(三)优化大中小企业融通资金链
7.发展供应链金融。全面推进供应链数字化应用,鼓励金融机构结合“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产业链供应链实际,创新供应链应收账款、订单和仓单等金融产品。支持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加大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企业联动投资,强化对产业链协同发展的支持力度。推动大企业支持配合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8.促进产业链融资对接。面向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以及产业链关键环节领军链主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优质企业,组织举办科产金一体化项目路演、“一月一链”中小企业融资促进等产业链融资对接活动,推动融资需求精准对接。发挥信易贷·渝惠融、长江渝融通、渝企金服等融资平台政策宣传、产品展示、业务办理作用,强化金融科技赋能。
(四)培育大中小企业创新人才链
9.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立足制造业发展实际,加强就业市场需求分析,编制发布制造业领域急需紧缺岗位目录,给予政策支持,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制造业就业创业。支持制造业企业与高校开设“订单班”,共建就业见习基地,建好市域产教联合体,推动产教融合、产学研合作走深走实。加大软件人才“超级工厂”建设,整合高校、软件企业、科研院所等资源,组建联合体,培养复合型、实用型软件人才。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培养、吸引和留住骨干人才。
10.提升人才融通创新水平。支持大企业开展人才交流、培训,加强大中小企业在人才培养、管理、激励等方面交流互动。举办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以及科技创新、数字转型、企业出海等主题培训班,拓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视野、深化融通发展思维、提升融通创新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经济信息委建立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协调机制,研究推动促进大中小企业“四链融合”的重要举措和重大事项,组织和发动大中小企业广泛参与,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各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具体任务,协同推动中大小企业融通工作。
(二)做好精准对接。发挥各行业协会、商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精准摸排大企业需求,根据中小企业合作意愿以及能力匹配程度,做好精准对接,确保对接实效。将大中小企业融通与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服务、数字化转型等工作结合,组织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投融资机构、数字化服务机构等积极参与。
(三)加大宣传引导。总结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经验做法,做好先进融通模式、优秀做法系统梳理,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的良好氛围。
给予每车3000元现金补贴 河南启动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

凡在河南省内新购买售价为20万元及以上,且搭载鸿蒙车机系统及华为途灵平台的新能源汽车的自然人消费者,只要在河南省内上“豫”牌,即可享受补贴。补贴资金将通过“云闪付”平台以“定金减免尾款”的形式兑现,消费者支付定金与尾款时均需使用该支付渠道。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河南省汽车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促消费活动是协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回暖的重要举措。此次通过与金融机构的紧密合作,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便捷、优惠的购车渠道,也进一步激发了市场对新能源汽车的需求潜力。此活动为限时活动,属于一种“定向补贴”。
上海公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情况 拟申请补助15463.8046万元

具体来看,7家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13651辆,申请补助资金15467.1606万元;地方拟申报新能源汽车13648辆,地方拟申请补助资金15463.8046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上海市申报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 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情况公示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17号)相关规定,上海市收到本地区上报的7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材料,涉及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13651辆、补助资金15467.1606万元。按照清算通知要求,经财务审查、资料审核和实地抽查,7家企业的13648辆新能源汽车满足申报要求。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至7月7日
联系电话:58810215 传真:58810213
附件:2021—2022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车辆信息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7月1日
工信部:拟立项《汽车芯片产品零缺陷指南》等推荐性国家标准项目

项目名称:汽车半导体器件电参数控制指南
项目编号:GSJCPZTO122-2025
性质:推荐
标准类别:基础
制修订:制定
项目周期(月):18
部内主管司局:电子信息司
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全国集成电路标准化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复旦大学、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灵动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汽车集成电路电性能表征指南
项目编号:GSJCPZTO123-2025
性质:推荐
标准类别:基础
制修订:制定
项目周期(月):18
部内主管司局:电子信息司
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全国集成电路标准化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汽车芯片产品零缺陷指南
项目编号:GSJCPZTO124-2025
性质:推荐
标准类别:基础
制修订:制定
项目周期(月):18
部内主管司局:电子信息司
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全国集成电路标准化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汽车芯片良率统计结果分析指南
项目编号:GSJCPZTO125-2025
性质:推荐
标准类别:基础
制修订:制定
项目周期(月):18
部内主管司局:电子信息司
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全国集成电路标准化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电科芯片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大学滨江研
项目名称:汽车用半导体光电器件应力试验要求
项目编号:GSJCPZTO126-2025
性质:推荐
标准类别:基础
制修订:制定
项目周期(月):18
部内主管司局:电子信息司
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全国集成电路标准化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四研究所
项目名称:汽车用铜引线互联器件可靠性试验要求
项目编号:GSJCPZTO127-2025
性质:推荐
标准类别:基础
制修订:制定
项目周期(月):18
部内主管司局:电子信息司
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全国集成电路标准化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汽车用微机电(MEMS)传感器应力试验要求
项目编号:GSJCPZTO128-2025
性质:推荐
标准类别:基础
制修订:制定
项目周期(月):18
部内主管司局:电子信息司
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全国集成电路标准化
主要起草单位: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汽车用无铅器件可靠性试验要求
项目编号:GSJCPZTO129-2025
性质:推荐
标准类别:方法
制修订:制定
项目周期(月):18
部内主管司局:电子信息司
技术委员会或技术归口单位:全国集成电路标准化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征集对《集成电路电子设计自动化工具 系统级互联网表》等65项行业标准计划项目、2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意见
根据我部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申请立项的《集成电路电子设计自动化工具 系统级互联网表》等65项行业标准计划项目、《可穿戴电子设备与技术 电子纺织品 导电纱线基本属性测量方法》等2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2),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0日。如对拟立项标准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填写《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见附件3)并反馈至我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第六批标准立项公示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30日
联系电话:010-64102958、68205261
附件:
1.《集成电路电子设计自动化工具 系统级互联网表》等65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pdf
2.《可穿戴电子设备与技术 电子纺织品 导电纱线基本属性测量方法》等2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pdf
3. 标准立项反馈意见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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